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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强化分析研判,重点整治交通安全突出问题

  (一)严格落实事故预防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召开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找准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研究提出防范对策措施,抓好对策措施的分解落实、跟踪反馈工作。(省预防办牵头,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安监局等省预防办成员单位配合)

  (二)分级挂牌整治重点县(区)交通安全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去年及近期交通安全情势,筛选出道路交通事故实际死亡量多或同比上升幅度大的县(区),区分省、市两级重点整治县(区),实施挂牌整治。(省政府安办、预防办牵头,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公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一)强化全社会交通安全宣传。加大各级政府财政经费投入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的优势,大力开展互动式、体验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建立交通安全常态化社会公益宣传制度。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省委宣传部、文明办、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组织实施)

  (二)强化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以中小学生、农村群众、客货运驾驶人等群体为重点,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地区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基地对重点人群交通安全意识的感化教育功能。(省直各有关部门、各级政府组织实施)

  (三)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橱窗、标语和身边典型交通事故展板等手段,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志愿者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劝导交通不安全行为等活动,帮助群众逐步养成文明交通习惯。(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挑战性,感受到社会高期望值和事故死亡总量持续下降要求所带来的新压力,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今年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突出对本辖区本部门交通安全重点难点和薄弱问题的整治。各设区市、省直各有关牵头部门于4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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