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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道路交通执法中的应用,增加高速和普通公路路面见警率。严厉打击超速、超载、超限以及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违规行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开展交通秩序示范路创建活动。创新农村交通管理警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占用高速公路应急停车道行为。(省公安厅牵头,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建立并实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等级评估制度,积极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交运发〔2012〕33号)要求,鼓励推动客运企业标绘班线沿线事故多发、人群密集等复杂路段的区位图,强化安全防范应对措施。严格控制超长途客运班线新增许可项目。(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以客车、校车、危货车、重中型货车、出租车等客货运车辆为重点,强制安装动态监控装置,建立符合标准的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及省、市、县三级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或监控端)。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完善动态监控工作台帐,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牵头,省教育厅、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坚持落实责任,集中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

  (一)强化客货运车辆安全整治。严把机动车年检、维修以及客运车辆日趟检的质量关。积极推行客运车辆座椅安装汽车安全带。研究制定货运车辆安全监管有效办法。加大高速公路治超工作力度,推行和完善超限车辆“黑名单”禁入制度。推进农村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完善旅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旅游车辆安全监管。继续公布“四个一批”道路客运安全隐患。(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牵头,省质监局、旅游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强化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安全整治。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扶持和鼓励校车、“周末学生班车”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推动组建专用校车服务提供单位。严把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人招聘、管理关,继续抓好学生交通方式排查摸底、车辆备案登记等源头性工作。指导客运企业、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开展学生接送的安全保障工作,强制推行学生校车座椅安装汽车安全带。加强“黑校车”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省教育厅、公安厅、各级政府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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