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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福建省职业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职业病防治形势

  (一)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尘肺、职业中毒等仍是我省职业病谱的主要类型。根据福建省2010年职业病统计报告显示,全省现患尘肺病10950例,其中矽肺6259例,煤工尘肺4165例,分别占57.2%和38%。除尘肺病外,位居职业中毒前三位的分别为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正已烷中毒、苯中毒。同时,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二甲基甲酰胺、二氯乙烷等导致的职业病也偶有发生。二是职业病危害涉及行业多、范围广。煤炭、冶金、化工、建材、制鞋等行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职业病危害。我省以中小企业居多,这些企业普遍存在工艺比较落后,劳动条件较差,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缺乏等问题。三是在职业病诊断和鉴定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利益冲突凸显。由于部分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不规范导致的劳动关系的确认困难和用人单位在职业病的诊断鉴定中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所需的资料,使职业病纠纷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争议增多。四是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够重视,各项制度和管理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一些用人单位采用频繁轮换作业工人的方式规避所承担的职业病风险,这些工人患上职业病因无法溯源进行职业病诊断而流入社会,容易造成社会事件。

  (二)职业病防治技术和监督力量薄弱

  一方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供需矛盾突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总量不足,配置不合理,独立设置的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全省仅1家;职业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人才储备不足,现有人才业务素质较低,服务水平亟待提升,特别是县(区)级更为突出,有些市、县仅有1~2人兼职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另一方面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相对薄弱,卫生监督机构在体制改革中,职能和任务增加了,人员编制却没有增加,全省基层专兼职职业卫生监督人员303人,其中专职仅66人。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加上我省中小企业量多、面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仍由卫生部门承担,监督执法的要求更高、任务更重。

  全省现有职业病诊断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不足。我国现有法定职业病10大类115种,全省大多数诊断机构仅能开展几种常见职业病诊断,甚至有的只能开展单病种诊断。职业病诊断责任大,风险高,没有经济效益,加上资质认证条件高,目前出现医疗卫生机构不愿申请诊断资质的趋势。职业健康检查不同于普通的体检,根据受检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有针对性检查,目前职业病危害因素成千上万,虽然全省现有78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但能力不足,能开展的体检项目有限,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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