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深化两化融合,提高管理水平。
开展信息技术集成应用,以信息化提升产业集聚区发展水平,应用信息技术促进绿色生产和协调发展。建设先进的信息化网络设施,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培育15个以上专业性强并覆盖相关重点领域的信息系统,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和物流信息化建设,构筑完善的行业信息化服务支撑体系,推进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供应营销等环节的信息技术应用。实施信息化综合集成和协调应用,在企业、行业、区域三个层面实施两化深度融合,提升企业精益制造能力、自动化水平和经营效益。
(八)推进生态建设,强化节能减排。
研究制定产业集聚区新能源利用、分布式能源、污染物处理、雨水和中水回用等清洁生产实施方案,优化和改善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实现节能减排。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使用行业最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采用绿色包装,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在重点园区建设能源智能管理中心、资源综合利用中心、污染物集中处理中心,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园区公共设施管理水平,实现资源能源利用率最大化、污染排放最小化。推进企业内部和企业间的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园区循环经济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健全管理体系。
建立青岛市工业产业集聚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简称“市工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市经济信息化委主要负责人任副总召集人。市工业集聚区联席会议统筹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产业集聚区布局发展规划,负责研究确定招商引资、土地供应、资金扶持等相关政策。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工业产业集聚区所在区、市政府,具体负责工业产业集聚区的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统计管理、配套服务等工作。按照集聚区规模等级和隶属关系实施分类管理,确定管理职能与管理机制。
(二)着力抓好市重点产业集聚区建设。
市政府对列入全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集聚区,在招商引资、资源配置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重点创建的产业集聚区,在技术改造、两化融合和改善配套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重点发展的产业集聚区,要尽快在产业规模和园区建设方面加快发展,成为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后备力量;进一步提升重点创建的产业集聚区的综合实力,达到省级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条件。
(三)加大集聚区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