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选与表彰
(一)根据本次活动的总体安排,本市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区县申报的案例进行评审,评审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20个、二等奖30个、三等奖40个。
(二)获得一等奖的案例,市教委将直接上报教育部,参加全国评审;其他奖项,将面向全市进行宣传、推广。
四、其它要求
(一)《全国阳光体育运动优秀案例申报书》及所需表格可在市教委体卫艺处网站公告栏下载。
(二)申报材料所需的其他各种文本和案例样片制作技术基本要求,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体卫艺司《
关于举办全国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12〕13号)执行。
五、联系人
市教委:张志华
北京教育学院:韩兵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李忠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北京市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名额分配表
区县
| 名额分配
| 区县
| 名额分配
|
东城区
| 8
| 昌平区
| 6
|
西城区
| 8
| 大兴区
| 6
|
朝阳区
| 10
| 通州区
| 5
|
海淀区
| 10
| 顺义区
| 5
|
丰台区
| 6
| 密云县
| 4
|
石景山区
| 4
| 怀柔区
| 3
|
门头沟区
| 3
| 平谷区
| 3
|
房山区
| 6
| 延庆县
| 3
|
燕山
| 1
|
|
|
备注:名额分配参考《北京市教育事业统计资料》(2011-2012学年度)区县中小学校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