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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2年北京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二)举办各类招聘洽谈活动。活动期间,各区县要集中为高校毕业生、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来京务工人员举办各种类型和规模的招聘洽谈会。招聘现场要设立就业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创业项目推介等服务平台。

  各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在招聘现场同时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宣传我市新一轮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政策。通过印发宣传品、设置展板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现场宣传和就业引导服务。

  (三)做好维护求职者合法权益工作。各区县工会组织要设立维权服务台,对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争议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和服务,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优先帮扶。

  (四)民营企业形象推广活动。活动期间,各区县要为民营企业提供展示企业文化和形象的平台。通过举办企业形象展示会,或在招聘会现场设立企业展示区等方式,树立民营企业良好形象,为民营企业招聘用人宣传造势。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指导服务活动。 各区县要结合职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发挥本地区职业指导师资力量,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群体,通过在服务大厅设置毕业生职业指导专区、举办职业指导专题讲座、进入高校开展职业指导服务等方式,举办多种形式的职业指导活动。对于就业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设专人重点帮扶并进行个性化指导。

  (六)广泛宣传招聘周活动。各区县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对招聘周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提前向社会公布各项活动内容和安排,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各部门工作责任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积极与本地区高校、总工会、工商联等有关部门联系,成立由人力社保部门牵头,几方共同参加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招聘周活动的组织落实、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和情况上报工作;各高校要组织好毕业生参加现场招聘活动;各级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工商联要做好民营企业岗位信息的收集、整理、向社会公布工作。

  (二)注重安全保障,确保活动开展平稳有序

  各区县在组织招聘活动过程中,要始终把安保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提前制定招聘场地突发事件预案,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要对招聘活动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招聘周期间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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