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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区县卫生局数据中心建设技术性指南的通知

  5.5 其他配件
 
 服务器机柜:标准机柜4个
  5.6 机房装修
 
 机房建设
  (1)机房面积:应满足机房设备放置所需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平米。
  (2)UPS:断电情况下可支持4小时以上。
  (3)供电:提供双路供电。
  (4)恒温设备:原则上使用精密空调。
  (5)安全装置:气体防火设备、防雷电等措施。――市卫生局(津卫办[2011]304号)文件
  5.6.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在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切实做到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行业准则为依据,保证项目的质量,充分把握材料入场、安装、检测、验收等环节,在保证项目材料设备质量的同时,保证项目在施工过程的施工安全、质量与进度,建设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设施先进、运行稳定、使用灵活,同时又能体现工艺精湛、美观大方、绿色环保的符合国家B级机房标准的现代化计算机中心机房,为各区县卫生局信息系统提供一个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及应用环境。
  5.6.2. 建筑面积
  中心机房建筑面积计划≥50平方米。
  5.6.3. 项目内容:
  机房建设任务主要包括:
  主机房装修子系统、配电子系统、空调及新风排风子系统、安防子系统、通道管理子系统、机房综合布线子系统、机房环境监控子系统、UPS设备及后备电池子系统、消防报警及气体灭火子系统、漏水检测子系统、防雷子系统、防漏磁系统、门禁子系统等十三个子系统。
  5.6.3.1. 项目技术要求
  机房项目不是简单的装修,而是融合了电气、通风、装修、消防、弱电和安全等方面的综合设计和施工,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项目。构建一个高可用性的整体机房环境,才能保证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通信设备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消除环境因素对计算机系统带来的影响。机房项目必须保证计算机设备、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能长期而可靠地运行,同时还为机房工作人员提供一个舒适而良好的工作环境。
  1、机房环境要求:
  根据各类计算机设备对机房环境的技术指标要求,结合对应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标准,以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中B类机房的标准为主要设计标准,具体技术指标要求如下:
  ①、环境要求:
  开机时:温度23±1℃,变化率<5℃/h,不凝露;
  湿度40%--55%
  停机时:温度5℃--35℃,变化率<5℃/h,不凝露;
  湿度40%--70%
  尘净度:>5μ尘埃粒度<18000粒/dm3;
  噪音:5点测试平均值<65dB磁场干扰环境场强:≤800A/m;
  无线电干扰场强:频率范围0.15~1000MHz时不大于126dB;
  ②、供配电要求:
  输入电压:额定电压380V/220V,允许变动范围±3%;
  输入频率范围:额定频率50Hz,允许变动范围50Hz±5%;
  输入电压波形失真率<5%,瞬间电压波动不超过±15%,且在3个周期内恢复。
  ③、照明要求:
  地面0.8m处>500Lx,禁止使用电感整流器,主要工作区的平均照度不低于500LUX,机房内应无眩光。工作区域内一般照明的照明均匀度不应小于0.7,应急事故照明:照明度应为普通照明度的1/8。应急疏散照明:照明度应大于等于51LUX。
  ④、地线要求:
  交流工作地电阻<1Ω,交流保护地电阻<4Ω,防雷保护地电阻<10Ω,静电释放地电阻<10Ω,宜采用综合接地。
  ⑤、综合布线要求:
  采用六类铜缆加光纤布线方式,每个服务器机柜预留24根铜缆和12芯多模光纤1根。
  ⑥、结构装修要求:
  天棚:采用铝合金微孔方板吊顶,吊筋单点悬挂>100kg。
  地板:桁梁挠度<2mm;中心机房均匀载荷不小于500kg/m2,防静电地板的表面电阻值应为2.5×104~1.0×109Ω,且应具有防火、环保、耐污、耐磨性能。
  墙面:采用轻钢龙骨彩钢板饰面,达到半屏蔽效果;
  隔断墙:质轻易改,牢固安全,通透明亮;
  天棚以上地板以下:必须不会结尘、纳垢;
  地板以下:具有保温功能,不结露。
  其他用材也必须做到:阻燃、绝燃、不起尘、抗静电、防潮、吸音、易清洗、无眩光,在防火区四周应采用具有防火性能的材料。
  2、机房其它要求:
  主机房设备安装支架:主机房主要设备需要考虑承重问题,应制作安装支架,保证设备安装的安全性与稳固性。
  UPS电源间的加固:UPS电源间需根据设备实际需要考虑楼面加固。
  其它要求:机器设备的四周应留有足够的散热空间,避免阳光直射。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中强制性条文,这五条强制性条文涉及到生命安全和节能环保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即:
  ①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耐火等级不能低于2级。
  ②当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于其他建筑物内时,主机房与其它部位之间应设置火极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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