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命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等93家单位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决定的通知
(津卫中〔2012〕184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关于命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等93家单位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决定》(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号)转发给你们。
2011年我市蓟县人民医院经过积极创建获得“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荣誉称号。为更好地落实《
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加强我市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综合(专科)医院要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将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与医院等级评审结合起来。要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标准》及《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要根据《标准》的要求,加强对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