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医院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制定传承型高级中医人才培养专项规划,形成优秀专业技术骨干梯队;对博士、硕士专业人员和中、高级职称人员确定专业特长发展方向和主攻专科专病研修计划,实行动态管理考核;对在中医药领域科研、教学、成果转化、疑难病症诊治等方面取得杰出成就的人才,由所在单位和部门优先推荐申报评为省名中医、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与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省中医院、海南医学院等国内知名医学院校或综合中医医院合作,加强医教协作,通过讲学、带教、进修、培训、学习深造等方式,实施高级中医类别人才培养计划。并制定相应的职称制度和鼓励政策,促进中医类别高级人才的成长,形成能够开展中医药应用和临床研究的高水平团队。
(3)注重中医药高端人才的引进工作,通过政府主导,市财政设立人才引进专项经费,支持解决引进人才的待遇、编制、住房等问题。
2.培育中医“名科”。加强国家、省级中医重点临床专科(专病)的申报和建设,推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开展中医专科(专病)建设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信息交流,充分发挥重点专科的辐射和示范作用。继续推进市中医医院国家重点中医专科(专病)肺病专科、老年性高血压病专科和各项省市级科研课题的建设,重点抓好围绕骨伤、脾胃、肾病、肝病、肿瘤、妇科、儿科、肛肠、康复、针灸、推拿、中风、糖尿病、颈椎病等特色专科建设和申报,创建新的国家级或省级重点专科(专病),着力培育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疗效显著的中医名科,在全市形成中医药优势明显的专科群,切实提高中医药服务整体水平。力争通过5年的建设,拥有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不少于2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不少于3个。同时,市财政应定期拨付专项经费扶持各学科的建设,做到每个中医重点学科的补助额度为,国家级50万元/年,省级30万元/年。
3.创建中医“名院”。市中医医院积极开展三级甲等示范中医医院创建工作。通过改善基本条件、加强内涵建设、吸引高层次人才,形成服务功能健全、临床疗效显著、社会影响广泛、中医特色突出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
(二)建立健全中医药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
1.在全市中医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中医科要广泛开展“勤读勤学四大中医经典”活动,将熟读中医四大经典名著纳入中医师年度考核内容。以市中医医院作为试点单位建立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基地,邀请中医药专家进行授课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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