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配备有中医专业人员。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省、市院校、中医医院协作,安排医务人员参加省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实施“十方十药”等系列中医药培训工作。
(4)设置中医药文化和科普知识宣传栏,倡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
(五)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1.市卫生局积极协调市级财政支持,依托市中医医院、市中医药学校,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投入专项经费,长期开展基层中医药人才培训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与应用培训,力争在每个镇卫生院推广10项、每个村卫生室4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全面提高乡镇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专业技术水平。
2.针对中医人员,重点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46个基层常见多发病种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录》和《25个基层常见病针灸推拿刮痧技术推广目录》中包括毫针刺法、艾灸疗法、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针等内容。针对西医人员,重点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中临床广泛应用的、简易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3.适宜技术的培训与考核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
(六)积极构建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海南自然条件优越,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开展,有发展中医养生的独特优势。实施我市“治未病”健康工程,开展疾病预防和康复、食疗药膳、养生调摄等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以实现“未病先防、既病早治、已病防变、病后防复”等中医养生保健为目标,争取在市中医医院建立中医“治未病”示范基地,带动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医养生保健业的发展。严格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规范服务,完善运行机制,构建中医特色明显、技术适宜、形式多样、服务规范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七)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兴办中医医疗机构,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组织运营规模化的办医格局。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
(一)加快实施“名医、名科、名院”战略。
1.打造中医药领军人才队伍,实施海口“名中医”工程,开展我市名中医遴选。制定院校教育与师承培养相结合的“现代中医师承模式”人才培养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形成年龄结构合理的中医药人才梯队,培养新一代中医药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