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企业报型内部资料核验的通知
(浙新出函〔2011〕140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属有关企业:
为了加强全省企业报型内部资料的管理,规范企业报出版行为,发挥企业报的积极作用,根据新闻出版总署《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浙江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全省企业报型内部资料开展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需提交的书面材料
1.各企业报两年来的办报总结报告。主要内容:企业报内容是否符合办报宗旨,舆论导向是否正确;有无严重的违规出版情况,如未经批准擅自更名、变更报纸开本、刊登广告等情况;出版是否规范,即是否严格按照《浙江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四、第五、第十二、第十六、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行;是否按时向省、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缴送样报等。
2.《2011年企业报核验表》。
3.原《企业报形内部资料准印证》。
二、核验程序
企业报核验工作采取网上申报与报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企业报核验的相关材料,经主管主办单位审核盖章后,分别报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和我局审核、审定。
(一)网上申报核验。
全省各企业报登录“浙江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系统”(http://220.191.243.155),完整填写《2011年企业报核验表》。《2011年企业报核验表》通过报刊管理系统客户端进行网上传输上报,省属企业报直接提交我局审核,市、县(市、区)属企业报提交市文广新局,经市文广新局复审通过后提交我局审定。《2011年企业报核验表》经审核通过后,由各企业报出版单位打印成纸质材料。
《2011年企业报核验表》将作为企业报数据库的基本资料,请各企业报出版单位认真填报录入,力求数据准确。
(二)纸质材料报送。
1.各市企业报核验的书面材料,报本市文广新局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由各市文广新局换发新的《企业报内部资料准印证》。
2.省属企业报直接向我局报送核验书面材料,办理核验、换证手续。
三、核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