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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结合年度核验认真做好2011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2.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的《新闻出版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和《出版统计报表》,通过下载客户端软件报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统计表》通过登录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进行在线直报。
  3.其他新闻出版单位的统计报表均通过登录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进行在线直报(具体操作见附件)。
  4.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各报业集团所属单位的统计工作由集团负责组织开展;邮政系统发行统计由省报刊发行局统一部署和组织报送统计资料。
  5.期刊社的登录用户名使用标准CN号,例如CN33-XXXX/XX;其他单位的登录用户名与往年一致,可登录“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www.ppsc.gov.cn),选择“在线直报”查询。
  三、报送时间要求
  1.图书出版、报纸出版、期刊出版、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和复制企业的统计报表,请于2012年1月15日前报出。
  2.出版物发行、印刷统计年报,请于2012年1月31日前报出。
  3.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统计年报,请于2012年2月15日前报出。
  4.各市、县(市、区)负责的印刷、发行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汇总数据,请于2012年2月15日前报出。
  四、其他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年报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各单位统计人员要按照相关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统计数据。对于迟报、拒报、伪造、瞒报统计数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
  2.今年开始,新闻出版总署决定把统计工作和年度核验工作结合进行。各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将统计工作与各有关单位的年度核验工作相结合,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报纸、期刊统计联系人:李湘敏,电话:0571-87163142;
  其他业务统计联系人:马盈,电话:0571-87658739;
  传真:0571-87163143。

  附件:在线直报操作说明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在线直报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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