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新出厅字[2011]431号文认真做好2011年度农家书屋工程验收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新出发〔2012〕1号)
各市、县(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农家书屋工程验收督查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11〕431号)及有关安排,总署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月中旬组织督查组对我省2011年度农家书屋工程进行验收督查。现将《关于开展2011年度农家书屋工程验收督查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11〕4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认真做好农家书屋工程验收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和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做好验收督查准备工作。
二、按照《浙江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考核暂行办法》(附后)组织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规范。
三、准备好当地开展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各种文件和相关资料,完善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台账。
四、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在2月上旬先行对各地2011年度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特此通知。
附件:1.浙江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考核暂行办法
2.浙江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考核表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1:
浙江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实施与管理,根据
新闻出版总署《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我省《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考核工作在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领导下由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省新闻出版局具体负责。
第三条 考核工作坚持注重实施效果,硬化考核指标,力求客观公正,接受社会监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