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浙新出函〔2012〕9号)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省报刊发行局,各出版物批发单位:
  2011年全省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工作已经结束。全省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共年度核验出版物发行单位9501家,其中通过年度核验8708家,缓期登记548家,注销、吊销登记资格245家。我局对全省374家出版物批发单位进行了年度核验。总体看,2011年我省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工作进展顺利并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
  根据《行政许可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及《关于开展2012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字〔2011〕445号)要求,决定对全省出版物发行单位进行年度核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 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新闻出版强省,深化国有发行体制改革,强化监督管理,加快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城乡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努力构建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贯通城乡的出版物流通网络。通过本次年度核验工作,掌握发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规模以上发行企业数据库,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对严重违规、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发行单位坚决不予通过年度核验,推动发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核验范围
  以下单位须参加年度核验:经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发行单位及个体经营户(以下统称发行单位,含2011年新批准设立的)。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省局负责出版物批发单位、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网上书店的年度核验工作,总发行企业、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的年度核验审核工作;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有关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的审核、汇总、报批工作;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版物零售单位的年度核验工作。
  外商投资出版物分销企业的年度核验工作不再由新闻出版总署负责,依据其经营范围由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验。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