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1.工业污染治理
  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推进工业企业环保对标行动,加快企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组织实施电力行业烟气脱硝、脱硫和除尘改造工程,开展水泥行业水泥熟料回转窑脱硝工程建设及造纸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建设。2012年完成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2×300兆瓦、山西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古交电厂1×300兆瓦和2×600兆瓦燃煤发电机组脱硝工程建设及太原市齐兴伟业造纸有限公司等4个造纸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六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2.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
  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配合,2012年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按期进行强制报废,办理注销登记,确保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完成;2012年5月开始对重中型载货黄标车辆和大中型载客黄标车辆实施限行,外地黄标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我市市区行驶;严格新车登记管理,强化机动车污染源头控制,做好机动车安检、环检和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工作,确保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参检率达到80%;积极推进老旧公交车报废更新及出租车天然气改装,2012年新购置双燃料公交车600台,逐步将柴油公交车辆退出主城区运营线路,燃气公交车辆达到50%。2013年底燃气公交车辆达到90%。
  3.扬尘污染控制
  市城乡管委牵头负责,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市容环卫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房产局等部门配合,强化扬尘污染控制,建设“文明工地”,对未达文明工地施工要求的工地实施停工整治。加强拆迁工地监管和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控制,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管制,严格查处渣土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在城区街道运输过程中的抛洒、遗漏、苫盖不严等违法行为,把清扫保洁造成的扬尘污染降到最低。2012年,全市机扫冲洗率由40%增加到50%。
  加大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管理力度。对市区内混凝土搅拌站、水泥粉磨站、煤焦发运站、大型储煤厂和大型工业固废处置场所扬尘污染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装卸作业二次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4.商品交易市场和饮食服务行业环境整治
  由市工商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34个综合交易市场内食堂大灶和属于其管理范围的饭店炉灶、个体商户自用炉灶等进行综合整治,必须使用煤气、液化气、电等清洁燃料,禁止使用原煤等高污染燃料;茶炉全部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
  市质监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工商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型煤生产质量监管,对不符合环保指标要求的型煤进行销毁,防止流入市场。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