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污染企业负责本单位停产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各搬迁重点污染企业所在区政府负责停产搬迁期间社会稳定工作。
5.水污染治理工程
(1)工作目标
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主城区汾河及其边山支流河段基本消除“淌黑水”现象,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工作任务
全面开展汾河边山支流截污整治。对汾河太原城区段13条边山支流进行全河段截污、河道治理及上游水土保持治理,彻底解决“淌黑水”和“散恶臭”问题,边山支流水质明显好转,汾河景区杜绝蓝藻现象,流域生态环境显著改善。2012年完成九院沙河、玉门河、南沙河、北沙河四条边山支流全河段截污工作,启动河道整治及上游水土保持治理工作。完成杨兴河截污工程,污水全部进入北郊污水处理厂。
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市区目前每天直排汾河的20余万吨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汾河太原城区段水质明显改善。加快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确保2013年底前投入运行。
全面实施晋阳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按照晋阳湖区建设规划,对晋阳湖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取缔水产养殖,严格控制水上旅游,全面改善晋阳湖水质。2012年全面启动晋阳湖湖体南移北填和湖底清淤工程,对西干渠上兰至晋阳湖段进行截污。
(3)责任分工
由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组织完成各项水污染治理工程。2012年完成4条边山支流全河段、汾河西干渠上兰至晋阳湖段和杨兴河截污工程。
市水务局牵头负责水污染治理工程总体组织协调,实施方案制定,进展情况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实。负责汾河太原城区段13条边山支流河道治理和上游水土保持治理及晋阳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四河一渠全面截污工程立项和资金准备(包括破路、拆迁等工程)。将工程任务分段分配至各区政府。启动4条边山支流河道整治及上游水土保持治理工作。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相应河段全面截污工程。
市城乡管委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13条主要边山支流和汾河西干渠截污方案制定,指导各区政府完成辖区内相应河段截污工作。2012年按照改善汾河景区水体环境目标要求,完成杨兴河截污工程,确保污水全部进入北郊污水处理厂。
市住建委负责牵头组织保障汾河景区水质工作,杜绝蓝藻现象发生。
市环保局负责对涉及汾河景区补水的水体和污染源定期监测,杜绝工业企业违法超标排污现象。
(二)强化五项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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