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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安监局负责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和应急预案制定。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项目融资、补助等有关工作。
  3.城中村整村拆迁改造工程
  (1)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城中村整体拆迁改造工作,2015年完成60个(包括高速环外2个)城中村整村拆除工作,拔掉黑烟囱2.45万根,减少冬季燃煤80万吨。
  (2)重点任务
  “十二五”期间,启动高速环内外影响市区空气质量的108个城中村改造工作,完成60个城中村整村拆除,拆除建筑面积1367万平方米。
  2012年,继续推进2011年已启动未拆除的21个城中村整体搬迁改造,再启动28个城中村整体搬迁改造。完成亲贤村、许东村、郝庄村、七府坟、新村、小王村、新庄村、南寒村、吴家堡村、义井村等17个城中村整村拆除工作,拔掉黑烟囱6361根,减少冬季燃煤17.2万吨。
  (3)责任分工
  由市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组织完成城中村改造工作。2012年完成17个村整村拆除,拔掉城中村黑烟囱6361根。
  市住建委牵头负责城中村整体拆迁改造工程总体组织协调工作,对城中村整体拆迁改造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实。
  市城改办、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局负责城中村改造相关手续办理的协调审批。
  市城改办、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产局负责对各区城中村违法改造、违法建设、违规售房查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各区政府是辖区范围内城中村整体拆迁改造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城中村整体拆迁改造工作,确保2012年拆迁改造任务完成。
  4.污染企业搬迁工程
  (1)工作目标和任务
  全面启动污染企业搬迁。2012年6月底前,对蓝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太原平板玻璃厂、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山西省公路构件厂、山西晋投立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重点污染企业主城区内现有主体生产设施分批实施停产。8月底前,对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第二焦化厂、煤矸石热电厂、晋阳选煤厂实施停产,启动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搬迁。压缩焦炭产能257万吨/年、水泥熟料产能165万吨/年、平板玻璃产能433万重箱/年、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产能3万吨/年、聚氯乙烯产能15万吨/年、烧碱产能8万吨/年、焦油加工能力15万吨/年、粗苯精制能力20万吨/年。
  (2)责任分工
  由市企业搬迁指挥部组织完成8家污染企业关停工作,并启动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搬迁工作。
  市国资委牵头负责污染企业搬迁工程的总体组织协调和实施方案制定,并组织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西山办、市国土局对污染企业搬迁工程进行督促检查,确保8家重点污染企业及其设施按期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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