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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1)工作目标
  2015年,天然气(煤层气)管网形成“一网多源,同城同网”格局,年利用总量达到42.3亿立方米;居民生活气化覆盖率达到98%,营业福利用户、公交车、出租车全部气化,中心城区大工业用户气化全覆盖;燃气终端能源消耗结构占比由“十一五”末的3.5%增长为23.4%。年减少原煤消耗量829万吨。
  (2)重点任务
  组织实施长治--太原等三条煤层气管网建设工程,达到年供气能力22-32亿立方米;建设阳曲--太原天然气管网工程,达到年供气能力14亿立方米;完成环城高压管网、次高压和中压管网新建和改建、分输站和门站新建、高中压调压站及企业用气专线等城市输配管网工程;完成焦炉煤气置换和常年运行锅炉“煤改气”工程;推进燃气热电联产工程和汽车加气站建设。
  2012年完成三项气源引入工程。建成环城高压西北段31公里管网,改造及延长次高压管线14公里,新建改造中低压管网125公里,建成太重供气专线,新建场站5座(建成3座),形成高中低压三级骨干网络。完成河西地区20.5万户焦炉煤气居民用户置换天然气工作。新建汽车加气站,年底前加气站供气能力达到38.8万立方米,基本满足出租车、公交车加气需求。开工建设嘉节燃气热电厂(一期)、一电厂燃气机组替代燃煤机组(一期)。
  全力推进常年运行燃煤锅炉替代工程。2012年通过使用燃气、空气热源泵、太阳能等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锅炉154台,年减少燃煤16万吨。
  (3)责任分工
  由市气化太原指挥部组织按计划完成气源引入、城市输配管网、加气站、燃气置换、燃气热源建设。2012年组织完成154台以上常年运行燃煤锅炉燃料替代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气化太原”总体组织协调,完成规划编制,负责行业准入、项目立项核准(审批)。对“气化太原”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计划实施。2012年组织协调对154台以上常年运行燃煤锅炉提供气源,组织燃气调压站建设,确保用户按期使用气源。
  市城乡管委按照行业管理职责负责“煤改气”工程管网配套和气源保障组织协调工作。
  各区政府是辖区范围内实施常年运行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燃煤锅炉拆除、燃气调压站站址选择相关协调工作,确保2012年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
  市环保局负责“气化太原”工作实施的督促检查、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燃气设施、加气站等项目规划与布局,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确保燃气各项工作按计划实施。
  市国土局负责企业用地供应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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