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组织验收组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部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建筑物拆除、没收和责任人追究、复垦复耕及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高位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督查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行动扎实有效。
(二)突出重点,查纠到位。全面、准确理解国土资源部文件精神,严格依法进行定性和处理。突出重点,充分利用国土资源部6.30免责政策,采取非常手段,降低违法耕地比例。对符合补办手续条件的,积极筹措用地指标,在依法处罚追究到位的情况下,立即组卷上报。各县(市、区)、开发区和项目单位要指定专人跟踪,跑部赴省,确保6月30日前农用地转用审批到位。既不能补办又不能完善手续的,采取强制措施,联合执法,6月30日前拆除复耕、恢复地貌。
(三)认真核查,一并整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外业核查,客观反映新增建设用地和非法违法采矿情况。在核查中及时发现坚决灭失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新旧一并核查,一并到位。要高度重视用地手续报批工作,提前预判,对可能纳入下一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的各类重点项目及早报批,尽快审批,为下一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统筹兼顾,协同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时间进度,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全面完成。
附件:1.太原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2.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政策界限
附件1
太原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廉毅敏(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弓跃(市委常委、市纪检委书记)
柳遂记(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
吉久昌(副市长)
李亚力(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薛维柱(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晓峰(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张宝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任书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