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115”引进国外智力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委办发〔2012〕39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杭州市“115”引进国外智力计划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4月1日
杭州市“115”引进国外智力计划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在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发展中起引领作用的高端外国专家,推进人才强市和城市国际化战略,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根据中央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要求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254号)精神,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围绕杭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2011年开始,用5年时间,力争引进高端外国专家100名、实施引进国外智力项目1000个、聘请各类外国专家5万人次(简称杭州市“115”引进国外智力计划),即每年引进高端外国专家20名、实施引进国外智力项目200个、聘请各类外国专家1万人次。
二、实施范围
(一)申报对象
在杭州市本级及所属区(含国家级开发区,下同)、县(市)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根据杭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和国外智力项目,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引进国外智力计划资助,享受相关资金和政策扶持。
(二)重点资助范围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重点支持以下产业和领域实施引进国外智力计划:
1.文化创意、旅游休闲、金融服务、电子商务、信息软件、先进装备制造、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十大产业”;
2.农业和传统优势产业;
3.教育、卫生和城市建设等民生相关领域。
三、申报条件
(一)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须在该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某项工程、技术、项目和学科的负责人(带头人),且原则上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1个年度内在杭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从事研发、设计类等可不在杭完成工作任务的专家除外),年薪在30万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