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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研究会”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研究会”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2〕15号)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全市中职德育工作,调动我市中职学校做好德育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研讨和经验交流,经研究决定成立“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研究会接受天津市教委学生处、中职处的指导。全市各中职学校主管德育工作的校领导为成员,研究会设会长单位1名,副会长单位若干、秘书长单位1名,具体工作由会长单位牵头、组长校负责。研究会按地域和学校层次、类型下设五个组,组内设组长校和副组长校。各中职校主管德育工作校领导若有变动,将由继任者接任研究会内的职务。

  二、主要职责

  研究会将结合我市中职学校学生德育工作的特点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对新时期中职学校学生德育工作的要求,就学生德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全市性的研讨活动;交流和推广各校学生德育工作中的优秀成果和经验;承办全市中职德育工作队伍培训等相关工作;组织全市德育工作队伍开展调研和考察等工作;加强理论研究,组织德育工作者探索新时期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规律,把握工作特点,创新工作方法。

  三、工作要求

  (一)研究会要不定期的召开碰头会,研究相关工作并负责拟定研究会每年的工作计划,交市教委学生处备案;

  (二)研究会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每学期全市性活动不少于1次,并对活动内容和效果做好记录;

  (三)研究会平时以小组为单位,开展交流活动。各组长校及成员单位应互相支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校际交流和研讨,促进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取长补短,使我市中职学校学生德育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高。

  附件:1.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单位名单

  2.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研究会成员单位分组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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