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校和直属中等学校“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及节能降耗目标分解方案》的通知
(沪教委后〔2012〕5号)
各高等学校,各委属中等学校:
根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及提高能效等节能降耗目标分解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12〕18号)下达的本市教育系统“十二五”节能目标,结合本市高校和直属中等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我委制定了《上海高校和直属中等学校“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及节能降耗目标分解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高校和直属中等学校“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及节能降耗目标分解方案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上海高校和直属中等学校“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及节能降耗目标分解方案
为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本市教育系统“十二五”节能考核目标,根据“十二五”期间本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按照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统计局《关于调整“十二五”节能考核统计口径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0〕154号)确定的上海市教委节能考核口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总体战略和上海市“十二五”教育规划纲要总体要求,统筹兼顾教育改革发展与节能减排关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和“立足实际、分类管理、目标引领、统筹推进”的原则,把节能工作同提升学校办学管理水平相统一,与教学科研和教书育人实践相结合,加快提高本市教育系统能源利用效率,真正做到办学规模、教育质量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发挥学校开展节能降耗的社会示范效应,确保完成节能考核目标。
二、考核目标
学校节能目标考核实行能源消费单耗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的方式。
(一)“十二五”教育系统节能考核总目标
领域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0年能耗基数 | 2015年 目标 | 指标性质 |
教育 |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上升率 | % | | 不超过2 | 约束性 |
能耗总量 | 万吨标煤 | 32 | 46 | 控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