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继续开展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
跟踪评估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与不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编制规范化培训教材,开展带教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加强规范管理和工作督导,研究探索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公卫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的办法与措施,促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3.稳步推进医学相关专业和医学专科生的毕业后教育工作
参照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要求,开展医院药师、检验技师等医学相关专业的毕业后教育,探索护士和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的规范化培训的制度建设工作。
(三)深入开展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多种形式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
1.研究拟订北京市实施全科医生制度文件
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北京市实施全科医生制度的意见》。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的规定,继续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
2.全面实施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培训。要求所有社区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15学时的以“模块式培训包”形式为主的社区卫生继续教育必修课程的学习并取得继续教育学分,未完成者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视为不达标。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达标情况将作为对区县政府社区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展的新形势,不断丰富更加适合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学习的培训内容,开发更加适合提高临床实践能力的培训模块,更好地满足社区卫生技术岗位胜任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便利性。
3.结合农村实际,开展以需求为导向的乡村医生系统化岗位培训工作
不断拓展适宜技术培训项目,采取机顶盒视频课件、网络学习与面授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四种常见慢性疾病诊治(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和冠心病)、传染病防治(手足口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和医疗法规等理论知识培训,以及急救、中医适宜技术和传染病报告撰写等实践技能训练,不断提高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
4.积极配合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加大区县级医院学科骨干培养力度,安排经区县级医院选拔、推荐出来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学科骨干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通过采取“一对一”导师制培养的方式,提高其临床诊疗能力,进一步带动区县级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协助做好对新疆和田、湖北巴东、四川什邡等省市卫生人才培养工作。
5.依托“北京中法急救医学培训中心”资源,切实提高北京市各级医疗机构急诊急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