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对公路施工一级企业2011年度信用评价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的通知
(交建综[2012]4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以下简称《评价规则》)、《
关于开展201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厅公路字【2012】2号)以及我厅《关于贯彻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意见》(苏交建【2010】16号)的要求,请将本辖区、本单位管理的交通项目中从事施工的公路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在2011年度信用情况按评分统计并汇总上报我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价依据为《评价规则》,评价结果以表格形式上报(格式见附件)。
二、本次评价对象为在我省从事施工的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包括具有下列资质的施工企业: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5、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6、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7、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本省辖区公路和桥梁建设项目(包括养护项目和航道桥梁、港口道路等项目),无论其招标要求的资质条件是否达到上述资质,只要中标的施工单位资质达到上述任意一项或者多项均纳入本次统计汇总范围。
三、本次汇总的时间段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上述从业施工单位在此期间发生的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和其他行为均应当进行统计,对于在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中没有扣分项的也应当给予记录。
四、汇总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省管项目由建设单位汇总直接送我办,市管项目报所在地市交通运输局或者港口局汇总后报我办。
五、评价结果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2月29日。
六、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评价规则》,组织做好评价工作。评价过程中存在疑问可咨询我办,联系人:王景、程钢,联系电话:025-52853032,025-52853036,传真:025-52853028 ,Email:jsjtzb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1年度信用评价汇总表T(投标行为)
2、2011年度信用评价汇总表L(履约行为)
3、2011年度信用评价汇总表Q(其他行为)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附件1:
2011年度信用评价汇总表T(投标行为)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标段名称
| 投标开始和结束时间
| 扣分代码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