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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全市2011年农产品第三批抽检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全市2011年农产品第三批抽检工作的通知
(淄农办字[2011]55号)


各区县农业局、高新区农管委、文昌湖区地事局:

  为保障国庆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淄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办法》(淄农字[2008]44号)要求,确定在全市开展2011年第三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样范围和单位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辖区内蔬菜、果品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和有关农产品基地。

  二、监测样品种类、数量及要求

  (一)监测样品种类

  监测的蔬菜样品种类从番茄、辣椒、茄子、黄瓜、苦瓜、西葫芦、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大白菜、普通白菜、生菜、菠菜、蕹菜、芹菜、茼蒿、菜豆和豇豆中选择。茄果类、瓜类、甘蓝类、白菜类、绿叶菜类、豆类、食用菌(包括新鲜的香菇、平菇、双孢蘑菇、金针菇、秀珍菇、杏鲍菇)为必检种类。监测的果品样品种类为苹果、枣。

  (二)监测数量

  本次监测共抽检样品111个。其中,高新区、文昌湖区各抽检样品6个。临淄区抽检样品15个,其他区县各抽检样品12个,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基地各抽检样品3个。

  (三)监测要求

  被抽检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被抽检单位要积极配合搞好抽样工作,并提供蔬菜、果品生产基地和产品种类。检测人员抽样时,要进行现场打样、封样;被检单位在当地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蔬菜、果品生产销售状况和管理水平。凡被确定的监测点不得拒绝抽检,否则产品将被视为不合格。

  联系人:李晓莉 联系电话:2778720、13853380190

  三、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一)抽样方法

  抽样按NY/T 762-2004规定执行。

  (二)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监测项目为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乐果、敌敌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丙溴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六六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涕灭威、灭多威、克百威、甲萘威、三氯杀螨醇、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氟虫腈、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阿维菌素、除虫脲、灭幼脲、多菌灵、吡虫啉等50种农药。检测按NY/T 761-2008或GB/T 19648-2006或GB/T 20769-2006或SN/T2114-2008或GB/T5009.147-2003或GB/T5009.135-2003或NY/T1680-2009或NY/T1275-2007规定执行。有关食用菌样品加测荧光增白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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