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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六)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意见》(农政发〔2011〕001号)、《“法治淄博”建设纲要》和《淄博市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农资打假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在推进农业依法治理中加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

  三、对象和要求

  农业系统“六五”普法的对象主要包括农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农业科研和推广人员、基层干部、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群众,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切实加强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农业系统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制度,按计划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和专门法律知识轮训,每年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将学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并落实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评估考核,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二)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培训班、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形式,开展上岗培训、专题培训和定期轮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加强政纪法纪教育,教育执法人员坚守职业道德、恪守执法程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实行岗位考试考核制度,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三)稳步提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依法推广、依法服务水平。学习宣传以农业技术推广法为重点的有关农技推广法律法规,注重各类农业科研、农技推广人员钻研、推广技术与学习法律知识相结合,着力增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人员依法开展技术研究、推广和服务水平与本领,更有效、更规范地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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