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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着眼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把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宣传重点,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服务群众,使法制宣传教育更贴近基层实际、更贴近群众需要。

  ──坚持分类施教原则。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制定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普治并举原则。坚持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效。

  ──坚持改革创新原则。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适应新时期农民群众对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推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努力开拓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坚持典型带动原则。积极培育、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抓点带面,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根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基本特征,加大对行政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市农业系统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贯彻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基础地位巩固,大力开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等农业和农村经济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结合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着力学习宣传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法等有关生态循环农业的法律法规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有关农业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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