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淄农字[2011]151号)
各区县农业局,高新区农管委,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鲁农政法字〔2011〕16号)和《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淄发〔2011〕19号)要求,市局制定了《淄博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淄博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我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管理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以法扶农、依法护农工作的开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厅的部署,结合我市农业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农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科学发展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
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农业执法水平,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要求:通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增强农业部门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各级农业部门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三农”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三农”原则。按照我市“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