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认证种类”填写有机、绿色、无公害或地标。
附件4:
2011年全市“三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
各区县农业局,高新区农管委,文昌湖区地事局: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为加强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农业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三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承担单位
淄博市农业环境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抽查时间
抽样和检测工作于2011年12月21日开始,2012年1月10日前向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监管科报送检测报告,同时抄报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三、抽查地点
“三品”蔬菜基地。凡被确定的抽样地点不得拒绝抽检,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四、抽查种类和数量
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抽查获证的蔬菜类产品,各区县抽检产品数量:无公害农产品不少于认证蔬菜产品总数的10%、绿色食品不少于认证蔬菜产品总数的15%,有机食品不少于认证蔬菜产品总数的20%。
五、抽样方法与依据
监督抽查按照《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产品抽样:
无公害农产品按NY/T 5344-2006《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执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按NY/T 896-2004《绿色食品 产品抽样准则》执行。
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业执法机构负责产品抽样及样品确认工作,检测单位可配合抽样。抽样后样品及时进行预处理,样品分为三份,一份留做复检样,一份留作备份样,一份用于检测,均由检测单位保存,样品应进行封存,受检单位和抽样单位均应在封条上签字、盖章。
六、监测项目
(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检测:
甲胺磷、氧化乐果、磷胺、久效磷、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克百威(包括三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