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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

  推行“两项制度”是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强化农药监管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办法。2012年的省委1号文件、全省农业工作会议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两项制度”全覆盖,已列入今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各区县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两项制度”的推行真正摆上今年农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搞好宣传发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制定方案阶段(3月11日至3月20日)

  以区县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农药经营单位及经营的农药产品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填写有关报表(见附表1-3),掌握辖区内农药市场的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各区县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方案要任务具体,步骤明晰,进度明确,措施有力,确保方案的科学、可行和可操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3月20日至9月30日)

  各区县要按照方案要求,在辖区内全面推行“两项制度”,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对经营登记备案的农药产品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创建绿色有机示范区县要率先实施“两项制度”。

  (四)量化考核阶段(10月1日至11月20日)

  10月1日至10月20日,市对区县“两项制度”的推行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年终农产品质量安全量化考核该考核项的结果,同时也作为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项目的重要依据。11月1日至11月20日,迎接省农业厅专项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项制度”的推行是一项把关要严格、操作要规范性、需要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在年内实现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时间紧、任务重、强度大。各区县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与工商等相关部门搞好协作与配合。要层层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措施落实。各区县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工作任务要分解细化到具体的单位、有关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已经实施“两项制度”的区县,要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提高。为及时掌握进度情况,请各区县于3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表、摸底调查表(附表1-3)上报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和市药检所,从3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和市药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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