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意见
(淄农字[2012]55号)
各区县农业局,高新区农管委,文昌湖区地事局:
根据
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意见》(农政发[2011]1号)和全国、全省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会议精神,现对进一步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心任务,提高执法能力,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为落实好抓生产、强科技、促改革、保增收“四大重点任务”,实现粮食生产“十连增”、农民增收“十连快”和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植物疫情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农业部“有编委批准的正式机构、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执法队伍、有与执法相适应的执法手段、有完善的执法制度、有明显的执法效果”的“五有”标准,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和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全面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使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在体系建设上有新提高、在队伍形象上有新提升、在执法办案上有新进展、在作用发挥上有新成效。
具体目标:一是努力实现农业行政处罚“零差错”。二是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三是基本消除无合格执法案卷(一般程序案卷)综合执法队伍。四是积极参加各级案卷评查活动,力争获评优秀案卷。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全部实现由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全部为同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法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综合执法机构中专职执法人员不少于5人,所有在岗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90%以上执法人员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装备,综合执法机构有固定的、面积相当的办公场所,配备执法专用车辆,配备电脑、电话、传真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有摄像机、照相机等必要的执法装备。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有严格的队伍进出机制,有完善的业务培训制度,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执法作风优良,执法行为规范。年内,市局将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和案卷评查,各区县也要立足各自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