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书法教育的通知
(淄教基字〔2011〕29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以下简称《意见》)的精神,为弘扬和传承祖国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生汉字书写的水平,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开展,现结合我市中小学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书法教育提出如下要求,请参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
中国书法将汉字的表意功能和造型艺术融为一体,具有深厚而鲜明的人文性,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书法教育有利于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有利于加深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增强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可以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养成细致、专注、持久的学习品质,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促进健康的个性发展,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认识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意义,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和落实好书法教育工作。
二、统一书法教育形式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指导中小学校结合相关课程特征开展好书法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在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艺术等课程中,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普通高中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有关的选修课程。中小学校还可在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中开展书法教育。
三、统一书法教育内容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指导中小学校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开设硬笔、软笔书法教育和欣赏的内容。小学一至三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硬笔书写能力,指导学生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随着年级升高,逐步要求行款整齐,力求美观,并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速度。三年级开始,过渡到硬笔软笔兼学。毛笔书法教学要引导学生用毛笔书写楷书,临摹名家书法。大致了解书法历史和汉字字体源流;从书法作品的内涵、章法、结构、笔法等方面鉴赏历代重要书法家作品,培养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提高审美情趣。
四、加强书法教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