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课间活动:各级各类中小学必须每天坚持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上好眼保健操、广播操,积极推动武术操、健美操、太极拳、耐力跑、跳大绳等活动项目的开展,丰富大课间活动的内容和方式。
四、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教务处、政教处、团委、体育部(教研组)、总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二)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付诸实施,让每一所学校都能迅速行动起来。各区县要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于10月8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对本校“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安排及具体工作方案作出全面部署,从时间、人员、内容上作出具体、细致、周密安排,明确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保障机制,确保活动时间上课表、组织人员有落实、活动内容有安排、场地器材有保障、安全及医务监督有保证。学校必须每年组织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和全体学生参与的阳光体育节活动。体育课外活动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班级工作的重要内容,班主任要跟班组织和管理学生的体育课外活动,体育教师负责学生体育课外活动的技术指导。各学校要将制定的方案上报备案,并在本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落实。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对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经费投入,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保证开展体育活动场地器材设施的需要。要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因地、因校制宜,自制坚固耐用、安全可靠的活动器材。要克服唯条件论,创造条件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四)建立体育和健康教育教学评估制度。制定中小学体育和健康教育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严格执行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对课堂教学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和反馈,提高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课堂教学质量,充分发挥体育和健康教育课堂教学在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五)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制定体育教师引进、培养、培训计划,根据体育教学和活动需要,尽快配齐、配强体育师资,满足学校体育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