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教体卫字〔2011〕18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是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重要体现,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合格人才的具体措施,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的基本途径。为切实保证我市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规定》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淄博市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淄博市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
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教体艺[2011]2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市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
三、活动内容
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由体育与健康课、体育活动课、大课间活动等时间组成,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活动内容。
1、体育与健康课:体育与健康课是学生必修课,各级各类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消减、挤占。要积极开展体育教学改革和课程达标活动,提高课堂质量和效益。
2、体育活动课: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必须安排学生集体一小时体育活动课,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至少安排一节体育活动课,小学三年级至初中年级每周至少安排两节体育活动课,高中每周至少安排三节体育活动课,在正常教学时间段予以安排,并将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要结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学校阳光体育节和体育项目普及等活动,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班级体育活动。要根据不同学校学生的年龄、性别、体质状况,积极探索适应学生特点的活动方式和内容,鼓励学校开展体育创新项目和特色项目活动,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做到“校校有方案、班班有活动、人人都参与” 的校园群体活动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