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淄博市学前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淄博市学前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淄教基字〔2011〕31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市直各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好《淄博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 2013年)》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幼儿教师的教研能力,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淄博市学前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论文内容要求:
  论文须紧密联系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现状和实际,充分体现“以儿童为本”的教育理念,注重理论联系实践,主题鲜明、内容充实、说服力强,体现创新性和实用性,对幼儿园管理和教学实践有启示和借鉴价值。论文范围包括幼儿园管理、教育教学、保教结合、膳食营养、托幼办园一体化等,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不超过3000字,实验报告、调查报告字数可适当放宽。参评论文必须是未在任何报刊、杂志发表过的原创稿件,严禁抄袭,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论文报送要求
  各区县应广泛征集学前教育论文,并在区县范围内进行初选的基础上,按照每个区县限报3-5篇,市直幼儿园限报1-2篇的数量要求进行推荐,于11月10日前以区县为单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报送材料包括:参评论文汇总表(包括姓名、题目、单位)、推荐的论文(一式两份)、论文电子稿(以论文题目、作者命名)。所报论文格式应包括:题目、单位、姓名、Email、内容提要、关键词(不超过5个)、正文、参考文献等。论文页面大小为A4。标题为小二号黑体,内容提要为小四号仿宋,关键词用四号黑体,其他用四号宋体。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