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的通知
(淄教安字〔2011〕22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有关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狠抓责任落实,提升管理水平,培养一支“懂安全、精管理”的安全管理队伍,根据《淄博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题培训,请各单位根据《淄博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题培训方案》(附后)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培训人员、时间、质量和效果的四落实。
培训结束后,各区县要将本区域培训情况以书面形式于10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社会事业安全生产办公室(并提供培训会场图片资料,电子邮箱:zbjyaqbgs@163.com)。
附件:淄博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题培训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淄博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题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十部委《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淄博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保障师生与校产安全,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强化和规范学校安全管理行为,构建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扎实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现代安全管理理念,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培养一支“懂安全、精管理”的校园安全管理队伍,扎实推进校园安全管理向常规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确保全市校园安全长治久安。
三、培训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特教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园长、分管园长;校园内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