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社团活动参与面广,影响范围较大,在校内甚至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为繁荣学校文化起到积极引导作用,取得一定成效。
6、社团档案材料齐全,工作有计划和总结,活动有记录。
7、教师对学生社团实施有效指导。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社团不能参加本次活动评选:成立时间不足半年;每学期活动数量不足3次;活动内容不符合社团宗旨或学生身份。
(二)社团之星
评选对象为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对社团的组建或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其所在社团在本届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学生社团,或是获得其它市级及以上荣誉。
(三)社团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为学校社团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或指导教师。组织或指导本校学生社团健康蓬勃地发展,为学校学生社团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四)社团工作先进学校
学校对学生社团活动积极扶持、规范运作,社团活动对学生教育和锻炼效果明显。学校社团工作制度完善、材料丰富。参加本次优秀学生社团评比活动组织有序,成绩优异。社团工作先进学校由基层学校自行申报,依据优秀学生社团评比活动组织情况和结果,现场考查的基础上由评审小组确定。
五、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自行申报(10月20日前)。广泛发动学生社团参与,申请参评社团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上交社团所在学校。
第二阶段:学校推荐(10月25日前)。学校组织审核材料,确定上报社团名单,并将申报材料上交区县教育(教体)局团委审核。市属学校直接将申报材料报市教育局团委。
第三阶段:区县审核(11月2日前)。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上报候选名单。每区县按小学、中学社团分别报5个,高新区、文昌湖区按小学、中学各报2个,局属学校报1- 2个。
第四阶段:市教育局审核(11月15日)。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小组对各区县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优秀社团入围名单。
第五阶段:现场考核(11月16日至12月上旬)。评审小组到入围社团所在学校现场考核,通过座谈、查阅材料、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了解社团情况,确定优秀社团。
第六阶段:表彰展示(12月底)。召开全市学生社团活动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优秀社团和先进个人,并邀请部分优秀社团现场展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