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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届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届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淄教团字[2011]12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学生社团活动作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有效方式和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资源,在培养学生活动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市学生社团发展十分迅速,出现了学生社团数量增多、学生参与广泛、社团类型多样、活动开展踊跃、与社会实践和校本课程联系紧密等新趋势。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更好地规范、引导、提升我市中小学校学生社团活动,进一步发挥社团活动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丰富学校文化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学生社团活动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首届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现将《淄博市中小学首届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方案》印发,请依据方案认真组织好参评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附件1:
  淄博市中小学首届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方案

  一、评选宗旨
  通过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发挥辐射功能,更好地规范、引导、提升我市中小学学生社团活动,形成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态势,繁荣学校社团文化,激发社团活动的潜能,使社团活动的意义和效能最大化。进一步探索学生工作新思路,拓宽素质教育新途径,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新高度。
  二、评选项目
  优秀学生社团、社团之星、社团工作先进个人、 社团工作先进学校。
  三、评选时间
  2011年10月-- 2011年12月。
  四、有关评选标准
  (一)优秀社团评选标准
  凡由我市中小学生组成且得到学校注册认可成立的合法学生社团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1、社团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分工明确,成员相对稳定,规章制度完善。
  2、社团规模适度,内部运行状况良好,凝聚力强,充分发挥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功能。
  3、社团活动主题鲜明,活动内容和形式健康,与课程和学生生活联系紧密。活动构思新颖,能体现所在学校及学生社团的特色和风采。
  4、社团定期开展活动,活动秩序井然,社团成员积极性高、活动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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