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提倡规模较大学校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导学校通过节能服务公司实现专业化节能,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促进学校节能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节能低碳行动由淄博市教育系统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附件:成员调整后的名单)统一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机构,明确职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的要求,明确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加强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
(二)抓好工作落实。全市每半年举行一次工作总结会议,每年11月15日前,市教育系统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或检查考核等形式,定期总结工作情况,发现先进典型,查找存在不足,逐步加以完善,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领导小组。
(三)开展节约型学校创建活动。突出抓好100所节能低碳行动示范学校,驻淄11处高校、市教育局属13处学校(幼儿园)全部作为创建学校,区县学校按照中学、小学、幼儿园3︰5︰2的比例确定创建学校,名额分配如下:张店区11处、博山区8处、淄川区11处、临淄区11处、周村区7处、高青县8处、桓台县8处、沂源县8处、高新区2处、文昌湖区2处;示范学校名单及本年度节能低碳行动工作报告于11月10日前报市教育系统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系统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关于落实2011年节能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节能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定标准,评选和表彰节约型学校。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教育系统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实施年度节能工作专项考核,及时宣传好典型好做法,积极引导节能低碳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按既定计划开展工作。
附:淄博市教育系统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淄博市教育系统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新法
副组长:王世军、陈守伟、刘万岭
成 员:李奉利、高 宁、司继明、赵志远、蒲 磊、宗立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服务中心,承担教育系统节能低碳日常工作,李奉利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人员,把系统节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学校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