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学校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教发〔2011〕15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各高校,市教育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淄博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五大节能低碳行动的实施意见》(淄节减字[2011]6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9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淄博市教育系统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淄博市学校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各有关单位从学校的实际出发,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创造性地做好节能低碳各项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淄博市学校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淄博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五大节能低碳行动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积极发挥学校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教育带动作用,充分挖掘学校的节能潜力,全面推动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努力促进我市“十二五”节能目标圆满完成。
二、实施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三、实施内容
在全市教育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节能低碳行动,强化师生员工的节能低碳环保意识,突出抓好100所学校节能低碳行动的示范带动。
(一)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制度。做到人人重环保,事事讲节能,处处践低碳,建立学校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完善学校节能环保制度,健全节能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水、电、油、办公用品的节能工作措施,完善学校节能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能源消费计量、统计和审计制度;建立能源管理责任和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设备,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节能环保知识教育。在学校教育教学中倡导节能、低碳、环保理念,将节能、节水、节地、节粮、节材等,与学科教学中的国情教育、资源开采与保护、环境教育、可持续发展等内容相结合,与研究性学习的课题研究相结合,以灵活多样的形式,纳入学校课堂教学,真正落实节能环保进学校、进课堂。各个素质教育实践基地自2012年起要全部设立节能低碳活动项目,并作为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必修课目。适时向各级各类学校发放宣传节能环保教育的挂图和光盘,利用各种方式,在广大师生中开展节能、低碳、环保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节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