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1.保证质量。各科室和单位对承办的事项,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全面掌握情况,明确承办人员,采取切实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保证工作实效。需协同办理的事项,各协办单位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完成责任事项,并及时向主办科室反馈事项办理情况,齐心协力抓好工作落实。
2.明确责任。局办公室负责督办事项的总体协调,对紧急事项,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即接即办。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科室、单位的有关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并确定专人负责督办催办通知的领取、反馈单报送等工作,确保督查工作运转顺畅取得实效。
附件:淄博市教育局重要工作督办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淄博市教育局重要工作督办单
编号:
时间
| | 督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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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批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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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单位
| | 领取
人员
| | 要求上
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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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回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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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单回执)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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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 督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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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批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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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单位
| | 办理人员
| | 要求上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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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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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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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认真填写回执并及时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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