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对区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进行督查的通知
(淄教安字〔2011〕27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市领导对甘肃正宁县“11.16”特大交通事故批示精神,按照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11年11月21日开始,市教育局、市交警支队联合对各区县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进行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查找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查改隐患,预防事故,进一步推动学生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开展,提升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二、督查的方式
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明查。全面听取各区县部门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深入学校、幼儿园进行实地检查,查看校园交通安全制度、宣传教育、校车配备等落实情况,听取学生、家长、群众反映,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的真实情况;深入交警中队进行实地检查,查看交警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情况,掌握基层公安交警部门对学生接送车辆动态监管情况。
(二)暗访。随机抽查部分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状况、驾驶人资质等情况,路面暗访学生接送车辆安全行驶情况(查看是否有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明查、暗访结束后,督查组将汇总督查情况,向被督查区县通报督查结果,指出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
三、督查内容
(一)工作部署和部门协作情况
1.是否联合制定下发了整治方案,是否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是否召开会议传达到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全体民警。(检查方法:查看文件、会议记录、图片资料)
2.是否将查处的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及时通报。(检查方法:查看通报文件、资料记录)
(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1.是否联合组织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是否全面、详细掌握辖区学生接送车辆有关情况。(检查方法:查看学生接送车辆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