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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把在职管理人员的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通过制作发放专业培训教材、课件,举办集中培训班等方式,对各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市教育局负责对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局属学校的分管领导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40小时);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各级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每年不少于40小时);学校负责对校内食品安全(食堂、小卖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每年不少于40小时)。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发动阶段(2011年底前):下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分工,明确责任,组织印发各种宣传教育材料。
  第二阶段--深入实施阶段(2012年初- 2014年底):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认真按照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要求,抓好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第三阶段--完善总结阶段(2015年)。到2015年底,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形成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专家、师生和媒体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学校要把食品安全宣传列入学校常规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同时,将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做法、典型事迹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整理归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师资队伍培训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宣教水平。
  (二)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和年度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工、保障措施,有计划、有重点地统筹安排宣传教育活动。要针对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中小学生制定具体办法,将《纲要》确定的各项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目标全面落到实处。
  (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动员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形成政府、教育、媒体、行业组织、专家、师生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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