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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三)进一步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全面提高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
  全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并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切实提高教育行政干部对法治原则、宪法、主要法律制度和行政、教育法律规范的理解与运用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和自觉性。
  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突出重点,提高普法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行政法律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教育规划纲要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法律,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掌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则,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规划纲要等有关教育的重大方针政策,切实提高对教育规划纲要的理解与执行能力,提高依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能力,提高依法实施教育管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进改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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