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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11年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11年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淄教组字〔2011〕39号)


局直属各单位、学校:
  根据《市纠风办2011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开展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市教育局与市纠风办联合组织对局属各单位、局属学校(幼儿园)进行教育行风民主评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单位
  局直属各单位、学校(幼儿园)。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落实,学风、作风、行风建设和规范内部管理的相关制度是否建立完善。
  (二)依法行政:是否存在执政不公、违法行政、越权办事、野蛮粗暴行为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政务、校务公开:是否履行公开责任,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否做到及时公开,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教师聘用、干部任用、职称评审推荐、评优树先、贫困学生资助等重大事项是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工作作风:是否实行“一站式”等简洁高效的服务;是否按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是否存在作风简单粗暴、故意刁难等问题;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政令不畅通等问题。
  (五)廉洁自律:是否遵守廉政制度;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以及违规收费、乱摊派等问题。
  (六)师德师风建设:学校、教师是否严格执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家教的通知》(淄教发〔2008〕6号)的规定,教师是否有从事有偿家教或向社会培训机构推荐学生和联合办学等违规行为。学校是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建立相关规范制度,开展相关活动。学校教职工是否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思想,践行职业操守,维护教师形象,是否自觉为学生和家长服务,是否关爱每一个学生,是否有打骂体罚学生等违犯师德师风行为。
  (七)规范办学行为:学校是否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举办实验班、补习班、特长班,擅自改变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擅自增减课程等违规办学行为。
  (八)教辅资料使用与管理:学校、教师是否存在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统一组织征订或向学生推销、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
  (九)中小学招生工作:学校是否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规定、是否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三限”政策规定。
  (十)规范教育收费:学校收费是否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及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否存在变相或隐性收费等违规行为。
  三、评议时间安排
  2011年11月下旬开始,12月上旬评议工作结束。到各单位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议方法步骤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向学生、学生家长、教师、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发放问卷评议表的形式进行。参评学生人数一般应掌握在在校学生总数的10-15%左右;学生家长评议人数也应掌握在在校学生总数的10-15%左右,参加评议的学生及学生家长各年级均应有代表。参评教师人数按在职教师总数的30%;局机关、局直属单位按在职工作人员人数进行评议。
  (一)局机关评议。向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以发放评议问卷的形式对所有参评单位教育行风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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