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秩序井然,氛围和谐。
四、结果使用
(一)被评为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市教育局予以表彰。
(二)被评为市级“平安和谐校园”的学校,市教育局予以表彰挂牌,并作为省级、国家级 “平安和谐校园”申报、市级、省级规范化学校创建及幼儿园升类达标的前置条件。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当年内取消评优树先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市级“平安和谐校园”:
1.校园内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
2.出现传染病爆发流行或发生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
3.发生群访案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4.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党纪,受到纪检部门查处的。
5.教职工中有传播邪教、赌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一)市教育局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评定及市级以上“平安和谐校园”推荐申报工作。
(二)局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对各单位的考核,参照明察暗访情况,确定评定结果。
附件:1.淄博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2.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略)
附件1:
淄博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100分)
考 核
指 标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评 分
方 法
| 得 分
|
组织
保障
25分
| 1.积极争取区县政府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的系统内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且签订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书;局领导经常带队检查安全工作。
2.设立安全工作管理机构,配备3人以上安全管理专职队伍;办公设备配备齐全;校园安全工作专项活动经费有保障。
3.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每年或学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相关学校、人员进行表彰,会议记录详实。
4.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或学年度校园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5.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教育督导体系,组织专项督导并通报相关情况。
| 每项5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
|
制度
与档
案建
设
10分
| 1.与所辖单位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责任和目标分解落实到局内各科室和所辖单位。
2.根据鲁政发〔2010〕87号、淄教发〔2010〕14号文件要求,制定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的意见,并制定
范本,指导学校幼儿园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不少于10类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3.严格按照安全档案建设要求加强档案建设,档案规范齐全、目录清晰,年度或学年度档案整理及时。
4.加强校园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组织演练。
| 每项2.5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 查阅资料
检查档案
|
|
工作
部署
与落
实
35分
工作
部署
与落
实
35分
|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文件转发、会议内容对上汇报、对下传达及时并有记录;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落实。
2.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三防一制”达标活动,工作有部
署、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3.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每年安全工作检查不少于四次,且检查记录详实、隐患登记清楚、
整改报告全面。
4.高度重视师生安全教育,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开展情况,指导义务教育段学校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开设
《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做好“3.28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
“119消防教育日”等专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逐步提高。
5.高度重视学生交通安全,严格按淄政办发〔2011〕66号、淄教安字〔2011〕17号文件要求,落实接送学
生车辆管理职责。
6.认真抓好“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有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和有关要求,工作开展扎实、有效。
7.做好安全培训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校长(园长)、安全管理人员、专职保安员、驾驶员、特种岗位工作人员等的培训考核工作;将安全知识纳入教职工全员培训和新教师、班主任聘任的岗前培训内容。
|
每项5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每项5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日常统计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日常统计
|
|
事故
调查
与处
理
15分
| 1.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政府组织对校园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
理;认真落实安全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无瞒报和迟报现象。
2.坚持原则,认真做好善后工作,有关负责人能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及
时总结教训,举一反三进行安全检查和教育。
3.各类事故调查处理资料保存完整,及时归档。
| 每项5
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无事故发生计15分
|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了解
|
|
校园
周边
综合
治理
15分
| 1.协调建立校园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校园安全工作且会议记录详实。
2.主动配合综治部门,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工商、卫生、文化、建设等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综
合治理活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3.“校园警务室”建设成效明显,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威胁师生财产和人身安全的刑事犯罪案明显
减少。
| 每项5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 查阅资料抽查学校
|
|
加减
分项
| 1.经审核,当年获安全、综治、消防、稳定方面奖励的按级别加分,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承接省、市安全工作现场会的单位分别加4分、2分,有多类奖项取其最高奖项。
2.加强工作宣传,每年向市教育信息网报送安全信息不少于20条,加2分;
3.日常工作与明察暗访情况依据日常统计加减分。
4.区县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所属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一票否决。
|
总得分
| 区县总得分=教育行政部门得分×30%+所查学校平均分×70%+加减分项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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