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春节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淄教安字〔2012〕1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2012年春节及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假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全省(市)冬季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春节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春节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认真做好春节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各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2012年校园安全工作,促进校园持续安全稳定,为各级“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春节及寒假期间,雪雾天气增多,人流、车流量大,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和易发期,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做到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安全防范到位,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意识
学校在寒假前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重点包括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寒防冻、防食物中毒、防传染性疾病等内容,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学生节假日期间不到危险地段游玩,不提倡燃放烟花爆竹,注意饮食卫生,不吃“三无”食品,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超员等安全没有保障的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社会公德。教育学生不到“三厅两室”、网吧等娱乐场所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寒假前,学校要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强化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意识和责任,加强节假日期间对子女的管教和监护,引导子女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形成家校互动,共同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和配电室、实验室等重点安全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充分利用节假日学生离校这段时间,对校园内有关设施进行更换和维护。对节假日期间停止使用的实验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场所,要进行封闭,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防范意外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