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校园安全督查方案》的通知
(淄教安字〔2012〕2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2012年校园安全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2012年校园安全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以督导促管理,以检查促整改,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校园安全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督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督查对象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及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学校等。
三、督查安排
安全督查贯穿年度工作全过程,根据季节特点、校园安全形势,市教育局每月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学校安全工作督查一次,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实际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时间、专题内容安排如下:
一月份,按照市委、市政府通知要求,做好第五轮次校园、校车安全专项督查,并做好督查总结,上报市委、市政府;
二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挂包区县和局属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月份,结合政府教育专项督导重点对各区县、学校开展今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四月份,开展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同时对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五月份,进行防汛安全和校舍安全工程督查,同时对“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应急疏散演练情况进行督查;
六月份,对学校食品卫生、防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同时检查“安全宣传月”活动情况;
七、八月份,对暑假安全教育及工作部署情况抽查;
九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区县和局属学校开学情况和校园安全进行督查,同时做好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评审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