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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8.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教师准入标准,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和保教人员资格证书制度,研究制定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完善教科研人员任职资格制度,组建学前教育教研骨干教师团队。做好新一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核定、聘任工作。改革教师评价机制和评价方法,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29.实施“双名工程”。深入推进 “名校(园)长建设工程”,分别组织素质教育专题培训班、初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初中校长提高培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幼儿园园长提高培训班,开展面向中小学校长的信息化领导力研修班和全市中小学中层干部网络研修。进一步落实“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建立我市“省市区(县)校”四级名师队伍。
  30.加强教师培训。推动建立教师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抓好班主任、教育技术教师、心理健康教师等的培训工作。落实幼儿教师培训任务,培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骨干培养对象800人,培训农村中小学音体美英等学科教师1000人。组织全市教师、教科人员网络研修。启动校干、教师海外研修计划。与山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合作,开展“区域性教师教育专家团队”课题研究工作。推广张店区教师教育基地建设模式,确保年内有1所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达到国家级示范性标准。
  (三)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加大教育投入。
  31.加强教育经费的协调和调度。统筹考虑教育附加、土地出让收益、彩票公益金及预算内基建投资等教育投入政策,协调落实市直专项教育经费的使用和对区县以奖代补办法。积极争取教育经费,为重点项目提供保障。
  32.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分级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利用农村闲置校舍及农村小学改建增设幼儿园,对园所设施及公用经费实施奖补政策。
  33.努力化解学校债务。建立公办学校债务化解机制及债务防控机制,按进度化解高等院校银行债务,推动普通高中债务化解工作。
  (四)坚持督政督学相结合,强化政府教育督导职能。
  34.抓好政府专项督导工作。认真抓好对区县政府2012年学前教育专项督导的自评、市级复评和迎接省政府督导评估工作,全力做好学前教育专项督导的整改工作。组织对教育经费投入等的专项督导或随访督导。加强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建设,聘任第四届市督学。做好对区县党委政府教育政绩考核工作。
  35.抓好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修订完善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抓好对全市中等及以下各类学校、幼儿园办学(办园)水平的督导评估工作。加强“省级教育工作示范区县”动态管理。
  (五)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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