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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实施职业教育“双特色”工程,增强职业教育办学实力。
  11.打造中职教育特色专业和特色学校。力争2012年有1-2所中等职业学校成功创建第3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示范校。加强中职教育特色专业和特色学校建设,提高实习实训设备现代化水平。
  12.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争取新的国家和中央财政支持的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加强职教集团建设。加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扩大“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招生数量。努力缩小区县职业教育之间的差距,提高职业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13.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举办第三届全市职业(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节。进一步抓好对口高职升学工作。规范职业教育实习实训管理,优化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环境。
  (四)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14.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计划投资2.97亿元,改造学校206处,加固校舍331栋,迁建校舍81栋,拆除不再改造校舍179栋。
  15.稳步推进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完成淄博三中新校建设主体工程和淄博中学、市特殊教育中心建设收尾工程。实施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建立实验教学所需药品和易耗品补充机制,加快教育教学装备标准化建设。
  16.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筹备召开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制定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数字化校园推进计划。力争2012年底全面完成教师人手一机、班班通和公共计算机网络教室达标任务。加大优秀成果推广力度,推广数字化校园典型经验,广泛开展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实践活动。
  (五)实施教育惠民工程,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17.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面启动并落实国家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扎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及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代偿工作。充分利用并延伸开发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管理平台,发挥好淄博市阳光助学基金的作用。
  18.建立规范办学长效机制。强化教育行政问责制度,以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杜绝节假日补课和布置无效作业为重点,抓好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的落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9.深化考试制度改革。科学制定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改革民办初中招生办法和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办法,控制生源跨区县流动,进一步规范高中招生秩序,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切实解决高中超规模和大班额问题。制定招考工作管理规范,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维护各级各类考试公正性、严肃性。
  20.关爱学生身体健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继续开展中小学生读写姿势达标活动和中小学生阳光亮眼计划,力争年内中小学生近视率稳中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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